1. | 通報成員:阿根廷 |
2. | 負責機構(gòu):國家食品委員會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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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蓋的產(chǎn)品:罐裝水果
ICS:[{"uid":"67.080"}] HS:[{"uid":"20"}] |
5. |
通報標題:阿根廷食品法典-第955款修正案:罐裝桃子頁數(shù):4頁 使用語言:西班牙語 鏈接網(wǎng)址: |
6. | 內(nèi)容簡述: 該決議草案建議對罐裝桃子的固形物凈含量的規(guī)定作如下修改:“固形物凈含量:采用IRAM(阿根廷標準研究院)罐No. 100包裝的任何類型或等級的水果最小凈含量應為485g”。 |
7. | 目的和理由:該修改要求考慮由于采用大的桃子進行罐裝而引起的物理限制。該限制導致難以符合已制定的最低法律要求。同時,要求考慮技術(shù)上的時機和新的變化。 |
8. | 相關(guān)文件: |
9. |
擬批準日期:
官方公報發(fā)表后8天 擬生效日期: 未指明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gòu)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gòu)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gòu)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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