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巴巴多斯 |
2. | 負責機構:外交事務與對外貿易部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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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蓋的產品:肉類、分割禽類、魚及水產品
ICS:[{"uid":"67.120.10"},{"uid":"67.120.20"},{"uid":"67.120.30"}] HS:[{"uid":"2"},{"uid":" 16"}] |
5. |
通報標題:關于預包裝肉類、分割禽類、魚和水產品標簽的巴巴多斯國家標準規(guī)范:BNS 5第7部分(修訂版):2004頁數(shù):28頁 使用語言:英語 鏈接網址: |
6. | 內容簡述:本標準規(guī)定了提供向消費者出售,或以向公共飲食業(yè)提供為目的的,以及在某些方面涉及贈送物的預包裝肉類、分割禽類、魚和水產品的標簽要求。 |
7. | 目的和理由:(i) 適當?shù)蔫b別在巴巴多斯出售的分割肉類和禽類; (ii) 去除肉類、禽類和水產品的不安全的操作規(guī)范,包括融化散裝的冷凍包裝,隨后再進行重新包裝和冷凍;以及 (iii) 向消費者提供適當?shù)男畔⒉⒈Wo消費者。 |
8. | 相關文件: (a) 食品標簽法典 – 完全文本(1999年修訂)– 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CAC) (b) 美國肉類購買者指南 – 國家肉類供應商協(xié)會(美國) (c) 美國農業(yè)部(USDA)美國禽類貿易說明 – 美國農業(yè)部(USDA) |
9. |
擬批準日期:
2005/09/01 擬生效日期: 2005/09/01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2005-12-22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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