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泰國 |
| 2. | 負責機構:食品藥品管理局(泰國FDA) |
| 3. |
通報依據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的條款其他:
|
| 4. | 覆蓋的產品:食品包裝物
ICS:[{"uid":"67.250"}] HS:[{"uid":"9821"}] |
| 5. |
通報標題:公共衛(wèi)生部(MOPH) 標題為“確定包裝食品的塑料包裝物的質量或標準,允許和禁止塑料包裝物在食品包裝中的使用”的通告草案頁數:5頁 使用語言:泰語 鏈接網址: |
| 6. | 內容簡述:公共衛(wèi)生部(MOPH)提議修訂關于包裝食品的塑料包裝物的質量要求或標準,籍此公共衛(wèi)生部1998年1月22日有關該問題的第111號通告(BE. 2531)將被撤銷,并由對消費者造成潛在危險的食品包裝物的最新發(fā)展做出反應而提議的要求取代。 |
| 7. | 目的和理由:- |
| 8. | 相關文件: |
| 9. |
擬批準日期:
- 擬生效日期: 在國家官方公報上通告后的次日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自向WTO成員通報之日起60天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