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埃及 |
2. | 負責機構:埃及標準與質量管理總局。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
4. | 覆蓋的產(chǎn)品:化學、紡織及工程產(chǎn)品。
ICS:[{"uid":"71"},{"uid":"59"},{"uid":"61"},{"uid":"99"}] HS:[{"uid":"28"},{"uid":"29"},{"uid":"30"},{"uid":"31"},{"uid":"32"},{"uid":"33"},{"uid":"34"},{"uid":"35"},{"uid":"36"},{"uid":"37"},{"uid":"38"},{"uid":"56"},{"uid":"57"},{"uid":"58"},{"uid":"59"},{"uid":"60"},{"uid":"61"},{"uid":"62"},{"uid":"63"},{"uid":"9826"}] |
5. |
通報標題:實施涉及化學、紡織及工程產(chǎn)品的埃及強制性標準的部頒法令頁數(shù):25頁 使用語言:阿拉伯語 鏈接網(wǎng)址: |
6. | 內(nèi)容簡述:本法令規(guī)定了埃及強制性標準的化學和工程產(chǎn)品列表。 |
7. | 目的和理由:協(xié)調(diào)、安全和消費者保護。 |
8. | 相關文件: 部頒法令No. 423 - 2005。 |
9. |
擬批準日期:
2005/05/10 擬生效日期: 2005/11/18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自通報之日起60天。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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