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哥倫比亞 |
2. | 負責機構:需產能源部,燃氣司。 |
3. |
通報依據的條款:[X] 2.9.2,[ ] 2.10.1,[X] 5.6.2,[ ] 5.7.1
通報依據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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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蓋的產品:天然氣
ICS:[{"uid":"75.060"}] HS:[{"uid":"27.11.21.00"}] |
5. |
通報標題:需產能源部頒布供應機動車輛使用的壓縮天然氣服務站的技術法規(guī)的決議草案頁數:27頁 使用語言:西班牙語 鏈接網址: |
6. | 內容簡述:目的;適用范圍;定義和縮寫詞;對供應機動車輛使用的壓縮天然氣服務站的技術要求;合格評定程序;合格證明;監(jiān)督和檢查機構;處罰機制;有效期,減損期和過渡期。 |
7. | 目的和理由:防止供應機動車輛使用的壓縮天然氣服務站對健康、生命、安全和環(huán)境的潛在危險。 |
8. | 相關文件: |
9. |
擬批準日期:
在官方公報上公布之后。 擬生效日期: 在官方公報上公布之后6個月。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2006/04/10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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