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圣盧西亞 |
2. | 負責機構:圣盧西亞標準局。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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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蓋的產(chǎn)品:家具。
ICS:[{"uid":"97.140"}] HS:[{"uid":"94"}] |
5. |
通報標題:DLNS 48—商品標簽:家具標簽頁數(shù):10頁 使用語言:英語 鏈接網(wǎng)址: |
6. | 內容簡述:本標準規(guī)定了本地生產(chǎn)和進口的家具在圣盧西亞出售時的標簽要求。 |
7. | 目的和理由:執(zhí)行本標準對提交關于家具質量的消費者投訴是必要的。消費者通常不了解不同類型的可使用木材的特性,可能被某些以高價銷售劣質產(chǎn)品的生產(chǎn)商利用。執(zhí)行本標準對消費者保護及防止通過誤導信息欺詐消費者是必要的。 |
8. | 相關文件: |
9. |
擬批準日期:
由圣盧西亞負責標準事務的部長決定。 擬生效日期: 由圣盧西亞負責標準事務的部長決定。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2006/06/23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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