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中國 |
| 2. | 負責機構:國家市場監(jiān)督管理總局(國家認證認可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 |
| 3. |
通報依據的條款: 2.9.2 [ ], 2.10.1 [ ], 5.6.2 [ ], 5.7.1 [X], 3.2 [ ], 7.2 [ ],
通報依據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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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蓋的產品:電動自行車用充電器
ICS: HS: |
| 5. |
通報標題:CNCA-C11-22:2024《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規(guī)則 電動自行車用充電器》頁數:22 使用語言:中文 鏈接網址: |
| 6. |
內容簡述: 本文件規(guī)定了電動自行車用充電器的適用范圍、認證依據標準、認證模式、認證單元劃分、認證委托、認證實施、獲證后監(jiān)督、認證證書、認證標志、收費、認證責任、認證實施細則等。 本文件適用于用電動自行車用充電器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 |
| 7. | 目的和理由:保護人類健康和安全 |
| 8. | 相關文件: |
| 9. |
擬批準日期:
待定 擬生效日期: 待定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中國WTO/TBT國家通報咨詢中心
電話: +86 10 57954633 / 57954627
電子信箱: tbt@custom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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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規(guī)定了電動自行車用充電器的適用范圍、認證依據標準、認證模式、認證單元劃分、認證委托、認證實施、獲證后監(jiān)督、認證證書、認證標志、收費、認證責任、認證實施細則等。
本文件適用于用電動自行車用充電器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