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厄瓜多爾 |
| 2. | 負責機構:厄瓜多爾標準協(xié)會。 |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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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蓋的產(chǎn)品:8701.00.00, 8702.00.00, 8703.00.00, 8704.00.00, 8705.00.00, 8706.00.00 和 871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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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通報標題:關于控制陸地車輛源污染物排放的厄瓜多爾技術法規(guī)草案RTE INEN 017頁數(shù):9頁 使用語言:西班牙語 鏈接網(wǎng)址: |
| 6. | 內容簡述:— 厄瓜多爾技術法規(guī)草案闡明了控制陸地車輛源污染物排放的程序,以保護人類、動物和植物的生命及健康,保護環(huán)境,不損害汽車效率。 — 法規(guī)草案適用于進口及國內生產(chǎn)的汽車。 — 法規(guī)草案適用于特殊用途的運輸車輛,如搶修工程車,起重車,消防車,水泥攪拌車,垃圾集運車,道路清潔車,噴灑車,流動工場車,流動放射線檢查車,垃圾傾倒車等。 — 法規(guī)草案不適用于在軌道上行駛的自推進陸地車輛,養(yǎng)路機械,建筑機械,工業(yè)機械或農業(yè)機械。 — 法規(guī)草案不適用于古典汽車,賽車,或為旅游用途進入厄瓜多爾的汽車。 — 關于控制陸地車輛源污染物排放的法規(guī)草案包括以下方面:范圍和關稅分類,定義,一般條件,要求,合格評定檢測,參考標準,符合法規(guī)的證明,驗證符合法規(guī)的管理程序,合格評定機構,檢查和監(jiān)督機關,處罰,合格評定機構的責任,復審和更新,解除管制及生效。 |
| 7. | 目的和理由:保護人類、動物和植物的生命及健康,保護環(huán)境,不損害汽車效率。 |
| 8. | 相關文件: |
| 9. |
擬批準日期:
WTO秘書處通報之后90天。 擬生效日期: 批準之后6個月。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WTO秘書處通報之后60天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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