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法國 |
| 2. | 負責機構:內政城鄉(xiāng)規(guī)劃部;民防與安全局 |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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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蓋的產(chǎn)品:防火和消防設施及設備
ICS:[{"uid":"13.200"},{"uid":"13.220"}] HS:[{"uid":"98.33"}] |
| 5. |
通報標題:批準控制車站火災和恐怖危險安全法規(guī)的命令頁數(shù):52頁 使用語言:法語 鏈接網(wǎng)址: |
| 6. | 內容簡述:所通報的防火法規(guī)命令適用于軌道運輸對公眾開放的建筑物區(qū)域,此軌道運輸是參照《旅游法典》第L.342-7條由輪齒或電纜裝置操縱或運行的,并且特別為此目的配備,包括此類對公眾開放,并且用于軌道運輸以外目的的區(qū)域部分。 |
| 7. | 目的和理由:本文件旨在使現(xiàn)行的法規(guī)符合技術和法律的發(fā)展。 |
| 8. | 相關文件: |
| 9. |
擬批準日期:
2007年5月末 擬生效日期: 2007/06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2007年5月末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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