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美國 |
2. | 負責機構:加利福尼亞州空氣資源管理委員會(254)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 ]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
4. | 覆蓋的產(chǎn)品:硬木板、刨花板和中等密度纖維板
ICS:[{"uid":"79."},{"uid":"91."}] HS:[{"uid":"44"},{"uid":"4412"},{"uid":"4408"},{"uid":"4410"},{"uid":"4411"}] |
5. |
通報標題:降低來自復合材制品的甲醛排放空氣傳播有毒物質(zhì)控制措施頁數(shù):6頁 使用語言:英語 鏈接網(wǎng)址: |
6. | 內(nèi)容簡述:為了考慮采用擬議的,降低來自復合材制品的甲醛排放空氣傳播有毒物質(zhì)控制措施(ATCM),加利福尼亞州空氣資源管理委員會將于2007年4月26日召開一次公眾聽證會。本擬議的空氣傳播有毒物質(zhì)控制措施將通過降低來自硬木板(HWPW)、刨花板(PB),以及中密度纖維板(MDF)的排放,減少甲醛對公眾的暴露。本空氣傳播有毒物質(zhì)控制措施同樣也將適用于由這些材料制造的制成品。如果采用本措施,將要求制造商符合新的、嚴格的關于在加利福尼亞出售的、提供銷售的、供應的或制造供使用的硬木板、刨花板和中密度纖維板的甲醛排放標準。本擬議的空氣傳播有毒物質(zhì)控制措施適用于在加利福尼亞州出售、提供銷售、或供應硬木板、刨花板和中密度纖維板或供使用的制成品的制造商、分銷商、進口商、加工商和零售商。 |
7. | 目的和理由:保護人類生命和健康 |
8. | 相關文件: |
9. |
擬批準日期:
待定 擬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2007/04/25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