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阿根廷 |
| 2. | 負責機構:國家燃氣管理局(ENARGAS)。 |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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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蓋的產品:家庭用燃氣器具。
ICS:[{"uid":"97.040"},{"uid":"97.100"}] HS:[{"uid":"7321"},{"uid":"7417"}] |
| 5. |
通報標題:阿根廷燃氣法規(guī)—阿根廷燃氣標準NAG 組 III:燃氣器具頁數(shù):101頁 使用語言:西班牙語 鏈接網(wǎng)址: |
| 6. | 內容簡述:— NAG 301—燃氣器具。分類:使用和試驗燃氣。 NAG 301包括所有要求預先批準的燃氣器具,目的在于按照所使用的燃氣制定燃氣器具分類,并詳細說明此燃氣和試驗燃氣的種類和特性。 — NAG 312—家庭用燃氣烹飪器具。 NAG 312包括NAG 301中公布的家庭用烹飪器具,如:獨立式熱板(固定或移動),嵌入式熱板,帶烤架的熱板,帶烤箱的爐灶,獨立式烤箱,嵌入式烤箱,獨立式或嵌入輻射式烤架,接觸式烤架,獨立式灶具,嵌入式灶具。 應當指出元件及器具都包括在內,無論是獨立的或組合在器具內的,包括某些電加熱元 件(氣、電組合灶)。 目的是按照NAG 301詳細說明家庭用燃氣烹飪器具的結構和工作特性、安全要求、檢測方法、及標志。 為以上所有目的,ENARGAS 頒布的“標準”或“技術標準”為強制性標準。 |
| 7. | 目的和理由:根據(jù)ENARGAS決議No. 138/1995更新有效標準。 |
| 8. | 相關文件: |
| 9. |
擬批準日期:
官方公報公布之后。 擬生效日期: 通報文件的第5至8條。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未定。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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