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韓國 |
2. | 負責機構:韓國技術與標準局(KATS)。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X]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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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蓋的產(chǎn)品:家用壓力鍋和壓力電飯煲,車用安全頭盔,嬰兒車,嬰兒床。
ICS:[{"uid":"97.040"},{"uid":"13.340.20"},{"uid":"97.140"},{"uid":""}] HS:[{"uid":"8516.6030"},{"uid":"6506.10"},{"uid":"8517"},{"uid":"9403"}] |
5. |
通報標題:安全認證標準,4項產(chǎn)品和4個標準頁數(shù): 使用語言:朝鮮語 鏈接網(wǎng)址: |
6. | 內(nèi)容簡述:家用壓力鍋和壓力電飯煲內(nèi)壓檢驗要求及車用安全頭盔投射分離檢驗要求得到澄清。 在嬰兒車上安裝限動塊要求被撤銷,與日本和歐洲標準保持一致。統(tǒng)一嬰兒床的標簽和警告聲明術語。 |
7. | 目的和理由:質量管理和工業(yè)產(chǎn)品安全控制法案第14條。 |
8. | 相關文件: |
9. |
擬批準日期:
2007年7月或稍后。 擬生效日期: 2007年7月或稍后。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自通報之日起60天。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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