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歐盟 |
| 2. | 負責機構: 歐盟委員會衛(wèi)生和食品安全總局 |
| 3. | 覆蓋的產(chǎn)品: 樹堅果、蔬菜、海藻、豆類、油籽、谷物、可可和巧克力制品、嬰幼兒食品、果蔬汁。 |
| 4. |
可能受影響的地區(qū)或國家:
所有貿(mào)易伙伴
|
| 5. |
通報標題:歐盟委員會法規(guī)(EU)草案,修訂(EU)第2023/915號法規(guī),涉及某些食品中鎳的最大限量(與歐洲經(jīng)濟區(qū)相關的文本)。使用語言:英語 頁數(shù):4;7 鏈接網(wǎng)址: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SPS/EEC/24_01827_00_e.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SPS/EEC/24_01827_01_e.pdf |
| 6. |
內(nèi)容簡述: 該法規(guī)草案制定了樹堅果、蔬菜、海藻、豆類、油籽、谷物、可可和巧克力制品、嬰幼兒食品、果汁和蔬菜汁中鎳的最大限量??紤]到歐洲食品安全局(EFSA)對食品和飲用水中鎳的風險評估結果(見https://doi.org/10.2903/j.efsa.2020.6268),對鎳的最大限量做出了規(guī)定,以確保對人類健康的高度保護。 |
| 7. |
目的和理由:
食品安全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8. | 是否有相關國際標準?如有,指出標準: |
| 9. |
可提供的相關文件及文件語種:
|
| 10. |
擬批準日期:
估計2024年6月。 擬公布日期: 估計2024年6月。 |
| 11. |
擬生效日期:
歐盟官方公報公布后20天。
|
| 12.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2024年5月4日
|
| 13.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國家通報機構,國家咨詢點
|
| 14.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歐盟委員會
衛(wèi)生和食品安全總局,A4組-多邊國際關系
Rue Froissart 101
B-1049 Brussels
電話:+(32 2) 29 54263
電子郵箱:sps@ec.europa.eu
|
|
應歐盟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24-03-05如下信息: 歐盟委員會法規(guī)(EU)草案,修訂(EU)第2023/915號法規(guī),涉及某些食品中鎳的最大限量(與歐洲經(jīng)濟區(qū)相關的文本)。
該法規(guī)草案制定了樹堅果、蔬菜、海藻、豆類、油籽、谷物、可可和巧克力制品、嬰幼兒食品、果汁和蔬菜汁中鎳的最大限量??紤]到歐洲食品安全局(EFSA)對食品和飲用水中鎳的風險評估結果(見https://doi.org/10.2903/j.efsa.2020.6268),對鎳的最大限量做出了規(guī)定,以確保對人類健康的高度保護。 |
| 該補遺通報涉及: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chǎn)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nèi)的評議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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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國家通報機構,國家咨詢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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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歐盟委員會
衛(wèi)生和食品安全總局,A4組-多邊國際關系
Rue Froissart 101
B-1049 Brussels
電話:+(32 2) 29 54263
電子郵箱:sps@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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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法規(guī)草案制定了樹堅果、蔬菜、海藻、豆類、油籽、谷物、可可和巧克力制品、嬰幼兒食品、果汁和蔬菜汁中鎳的最大限量??紤]到歐洲食品安全局(EFSA)對食品和飲用水中鎳的風險評估結果(見https://doi.org/10.2903/j.efsa.2020.6268),對鎳的最大限量做出了規(guī)定,以確保對人類健康的高度保護。 |
| 1. | 通報成員:歐盟 |
| 2. | 負責機構: 歐盟委員會衛(wèi)生和食品安全總局 |
| 3. | 覆蓋的產(chǎn)品: 樹堅果、蔬菜、海藻、豆類、油籽、谷物、可可和巧克力制品、嬰幼兒食品、果蔬汁。 |
| 4. |
可能受影響的地區(qū)或國家:
所有貿(mào)易伙伴
|
| 5. |
通報標題:歐盟委員會法規(guī)(EU)草案,修訂(EU)第2023/915號法規(guī),涉及某些食品中鎳的最大限量(與歐洲經(jīng)濟區(qū)相關的文本)。頁數(shù):4;7 使用語言:英語 鏈接網(wǎng)址: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SPS/EEC/24_01827_00_e.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SPS/EEC/24_01827_01_e.pdf |
| 6. |
內(nèi)容簡述: 該法規(guī)草案制定了樹堅果、蔬菜、海藻、豆類、油籽、谷物、可可和巧克力制品、嬰幼兒食品、果汁和蔬菜汁中鎳的最大限量??紤]到歐洲食品安全局(EFSA)對食品和飲用水中鎳的風險評估結果(見https://doi.org/10.2903/j.efsa.2020.6268),對鎳的最大限量做出了規(guī)定,以確保對人類健康的高度保護。 |
| 7. |
目的和理由:
食品安全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8. | 緊急事件的性質及采取緊急措施的理由: |
| 9. | 是否有相關國際標準?如有,指出標準: |
| 10. |
可提供的相關文件及文件語種:
|
| 11. |
擬批準日期:
估計2024年6月。 擬公布日期: 估計2024年6月。
|
| 12. |
擬生效日期:
歐盟官方公報公布后20天。
|
| 13.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2024年5月4日
|
| 14.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國家通報機構,國家咨詢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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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歐盟委員會
衛(wèi)生和食品安全總局,A4組-多邊國際關系
Rue Froissart 101
B-1049 Brussels
電話:+(32 2) 29 54263
電子郵箱:sps@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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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應歐盟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24-03-05如下信息: |
| 通報標題:歐盟委員會法規(guī)(EU)草案,修訂(EU)第2023/915號法規(guī),涉及某些食品中鎳的最大限量(與歐洲經(jīng)濟區(qū)相關的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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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nèi)容簡述:
該法規(guī)草案制定了樹堅果、蔬菜、海藻、豆類、油籽、谷物、可可和巧克力制品、嬰幼兒食品、果汁和蔬菜汁中鎳的最大限量??紤]到歐洲食品安全局(EFSA)對食品和飲用水中鎳的風險評估結果(見https://doi.org/10.2903/j.efsa.2020.6268),對鎳的最大限量做出了規(guī)定,以確保對人類健康的高度保護。 |
| 該補遺通報涉及: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chǎn)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nèi)的評議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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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國家通報機構,國家咨詢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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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歐盟委員會
衛(wèi)生和食品安全總局,A4組-多邊國際關系
Rue Froissart 101
B-1049 Brussels
電話:+(32 2) 29 54263
電子郵箱:sps@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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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應歐盟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24-03-05如下信息: |
| 通報標題:歐盟委員會法規(guī)(EU)草案,修訂(EU)第2023/915號法規(guī),涉及某些食品中鎳的最大限量(與歐洲經(jīng)濟區(qū)相關的文本)。 |
該法規(guī)草案制定了樹堅果、蔬菜、海藻、豆類、油籽、谷物、可可和巧克力制品、嬰幼兒食品、果汁和蔬菜汁中鎳的最大限量??紤]到歐洲食品安全局(EFSA)對食品和飲用水中鎳的風險評估結果(見https://doi.org/10.2903/j.efsa.2020.6268),對鎳的最大限量做出了規(guī)定,以確保對人類健康的高度保護。 |
| 該補遺通報涉及: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chǎn)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nèi)的評議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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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國家通報機構,國家咨詢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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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歐盟委員會
衛(wèi)生和食品安全總局,A4組-多邊國際關系
Rue Froissart 101
B-1049 Brussels
電話:+(32 2) 29 54263
電子郵箱:sps@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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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通報成員:歐盟 |
| 2. |
通報標題:歐盟委員會法規(guī)(EU)草案,修訂(EU)第2023/915號法規(guī),涉及某些食品中鎳的最大限量(與歐洲經(jīng)濟區(qū)相關的文本)。使用語言:英語 頁數(shù):4;7 鏈接網(wǎng)址: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SPS/EEC/24_01827_00_e.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SPS/EEC/24_01827_01_e.pdf |
| 3. | 相關方:歐盟委員會衛(wèi)生和食品安全總局 |
| 4. | 覆蓋的產(chǎn)品: 樹堅果、蔬菜、海藻、豆類、油籽、谷物、可可和巧克力制品、嬰幼兒食品、果蔬汁。 |
| 5. | 等效性承認的確定以及任何相關程序或法規(guī)生效的日期(年/月/日): 歐盟官方公報公布后20天。 |
| 6. |
內(nèi)容簡述: 該法規(guī)草案制定了樹堅果、蔬菜、海藻、豆類、油籽、谷物、可可和巧克力制品、嬰幼兒食品、果汁和蔬菜汁中鎳的最大限量。考慮到歐洲食品安全局(EFSA)對食品和飲用水中鎳的風險評估結果(見https://doi.org/10.2903/j.efsa.2020.6268),對鎳的最大限量做出了規(guī)定,以確保對人類健康的高度保護。 |
| 7.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歐盟委員會
衛(wèi)生和食品安全總局,A4組-多邊國際關系
Rue Froissart 101
B-1049 Brussels
電話:+(32 2) 29 54263
電子郵箱:sps@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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