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新西蘭 |
2. | 負責機構(gòu):澳大利亞新西蘭食品標準局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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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蓋的產(chǎn)品:所有國家。在新西蘭銷售的進口(以及國產(chǎn))的食品
ICS:[{"uid":"67."}] HS:[{"uid":"16"},{"uid":"17"},{"uid":"18"},{"uid":"19"},{"uid":"20"},{"uid":"21"},{"uid":"22"}] |
5. |
通報標題:第P305號提案 —新資源食品專營權(quán)的最初評定報告草案頁數(shù):17頁 使用語言:英語 鏈接網(wǎng)址: |
6. | 內(nèi)容簡述:本提案的目的是考慮修訂澳大利亞新西蘭標準法典(法典)的標準1.5.1, 將新資源食品專營許可的合法資格包括在內(nèi)。新資源食品的專營許可將特定某類食品內(nèi)的某種品牌,并且限于15個月的期限,在此期限之后,專營許可將還原到非特定品牌的一般許可。 |
7. | 目的和理由:目前尚無管理新食品的國際標準。擬議對標準1.5.1的修訂是在某個特定品牌的基礎(chǔ)上允許新食品的專營許可。專營許可將限定為15個月的期限,在此期限之后,新食品許可將不再是特定品牌。 所有要求修訂澳大利亞新西蘭食品標準法典的提案必須進行下列目標的評定;(a) 保護公眾健康和安全;(b) 提供足夠的與食品相關(guān)的信息,使得消費者能夠做出知情的選擇;以及(c) 防止誤導(dǎo)或欺詐行為。 |
8. | 相關(guān)文件: |
9. |
擬批準日期:
已向政府通報,預(yù)期隨后在2007年10月批準(公報),政府正在考慮中 擬生效日期: 發(fā)布公報的日期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2007/08/31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gòu)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gòu)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gòu)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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