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歐盟 |
2. | 負責機構:歐盟委員會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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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蓋的產品:含有噻鼠靈(美國《化學文摘》(CAS)編號: 104653-34-1)作為活性物質的滅鼠劑產品
ICS:[{"uid":"65.100"}] HS:[{"uid":"3808"}] |
5. |
通報標題:委員會指令草案,修訂歐洲議會和理事會的指令98/8/EC,將噻鼠靈作為一種活性物質包括在其附件I 中頁數(shù):5頁 使用語言:英語 鏈接網(wǎng)址: |
6. | 內容簡述:本委員會指令草案將噻鼠靈作為一種活性物質包括在指令98/8/EC的肯定列表中,并且特別包括進附件I中。此內容生效后,個人可以向成員國申請授權注冊使用噻鼠靈作為活性物質的滅鼠劑。 |
7. | 目的和理由:在對滅鼠劑中的活性物質噻鼠靈評估后,決定允許此類生物農藥產品投放市場。 |
8. | 相關文件: |
9. |
擬批準日期:
從2007/10開始 擬生效日期: 自在歐盟官方公報上公布起20天(大約批準后一個月)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自通報日期起60天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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