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中國 |
| 2. | 負責機構: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SAC) |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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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蓋的產品:防護鞋
ICS:[{"uid":"13.340.50"}] HS:[{"uid":"64"}] |
| 5. |
通報標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個體防護裝備 防護鞋》頁數(shù):25頁 使用語言:中文 鏈接網址: |
| 6. | 內容簡述:本標準規(guī)定了防護鞋的術語和定義、分類、基本要求和附加要求、標識和提供的信息。 本標準適用于保護穿著者足腿部免遭作業(yè)區(qū)域危害的防護鞋;不適用于沒有內底和鞋墊或沒有內底但有可移動鞋墊的防護鞋。 |
| 7. | 目的和理由:用于保護勞動者免受意外事故引起的足部傷害,規(guī)范市場。 |
| 8. | 相關文件: |
| 9. |
擬批準日期:
WTO秘書處分發(fā)后90天 擬生效日期: 批準后6個月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WTO秘書處分發(fā)后60天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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