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沙特阿拉伯 |
| 2. | 負責機構:沙特標準、計量和質量組織(SASO) |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2.9.2 [X], 2.10.1 [?], 5.6.2 [?], 5.7.1 [?], 3.2 [?], 7.2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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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蓋的產(chǎn)品:壓力容器(ICS編碼:23.020.30)
ICS:[] HS:[] |
| 5. |
通報標題:海灣合作委員會簡易壓力容器技術法規(guī)頁數(shù):37頁 使用語言:英語 鏈接網(wǎng)址: |
| 6. |
內(nèi)容簡述:
1. 該海合會技術法規(guī)涉及具有下列特點的批量制造簡單壓力容器(“容器”): (a) 容器為焊接制造,內(nèi)部表壓大于0.5巴,內(nèi)裝空氣或氮氣,且不會進行燒制; (b) 有助于提高壓力容器強度的部件和組件由非合金鋼或非合金鋁或非時效硬化鋁合金制成; (c) 容器由以下任何部件制成: i. 圓形截面的圓柱形部分,由向外的碟形端和/或平端封閉,端部圍繞與圓柱形部分相同的軸線旋轉; ii. 圍繞同一軸線旋轉的兩個碟形端。 (d) 容器的最大工作壓力不超過30巴,且該壓力與容器容量的乘積(PS × V)不超過10000巴升; (e) 對于鋼制容器,最低工作溫度不低于-50℃,最高工作溫度不高于300℃,對于鋁制或鋁合金容器,不高于100℃。 2. 該技術法規(guī)不適用于: (a) 為核用途專門設計的容器,其失靈可能導致放射性物質排放; (b) 專門用于安裝或推進船舶和飛機的容器; (c) 滅火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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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目的和理由:防止欺詐,保護消費者利益;保護人類健康和安全;保護環(huán)境;質量要求;協(xié)調(diào) |
| 8. | 相關文件: |
| 9. |
擬批準日期:
待定 擬生效日期: 自官方公報上公布之日起6個月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自通報之日起60天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沙特標準、計量和質量組織 P.O. BOX: 3437 Riyadh 11471 電話:+966(1)2529095 傳真:+966(1)4520086 電子郵箱:enquirypoint@saso.gov.sa 網(wǎng)址:www.saso.gov.sa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TBT/SAU/24_00510_00_e.pdf |
1. 該海合會技術法規(guī)涉及具有下列特點的批量制造簡單壓力容器(“容器”):
(a) 容器為焊接制造,內(nèi)部表壓大于0.5巴,內(nèi)裝空氣或氮氣,且不會進行燒制;
(b) 有助于提高壓力容器強度的部件和組件由非合金鋼或非合金鋁或非時效硬化鋁合金制成;
(c) 容器由以下任何部件制成:
i. 圓形截面的圓柱形部分,由向外的碟形端和/或平端封閉,端部圍繞與圓柱形部分相同的軸線旋轉;
ii. 圍繞同一軸線旋轉的兩個碟形端。
(d) 容器的最大工作壓力不超過30巴,且該壓力與容器容量的乘積(PS × V)不超過10000巴升;
(e) 對于鋼制容器,最低工作溫度不低于-50℃,最高工作溫度不高于300℃,對于鋁制或鋁合金容器,不高于100℃。
2. 該技術法規(guī)不適用于:
(a) 為核用途專門設計的容器,其失靈可能導致放射性物質排放;
(b) 專門用于安裝或推進船舶和飛機的容器;
(c) 滅火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