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日本 |
2. | 負責機構:厚生勞動省(MHLW)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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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蓋的產(chǎn)品:藥品
ICS:[{"uid":"11.120"}] HS:[{"uid":"30"}] |
5. |
通報標題:部分修訂生物制品的最低要求頁數(shù):1頁 使用語言:英語 鏈接網(wǎng)址: |
6. | 內(nèi)容簡述:生物制品的最低要求應當部分修訂,增加最近批準的疫苗標準。 |
7. | 目的和理由:規(guī)定了藥品的生產(chǎn)程序、性質、質量、貯藏等,這些是為了達到公眾健康和衛(wèi)生必須特別注意的。(生物制品) |
8. | 相關文件: |
9. |
擬批準日期:
2007/10 擬生效日期: 2007/10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2007/10/15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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