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英國 |
| 2. | 負責機構:環(huán)境、食品和農村事務部(DEFRA) |
| 3. |
通報依據的條款:2.9.2 [X], 2.10.1 [?], 5.6.2 [?], 5.7.1 [?], 3.2 [?], 7.2 [?],
通報依據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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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蓋的產品:代森錳鋅(農藥活性物質);殺蟲劑和其他農用化工產品(ICS編碼:65.100)
ICS: H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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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標題:撤銷大不列顛活性物質代森錳鋅審批的決定頁數:7頁 使用語言:英語 鏈接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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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述: 該決定文件的結論是,根據(EC)第1107/2009號保留法規(guī),應撤銷對活性物質代森錳鋅的批準。 大不列顛將撤銷對含代森錳鋅植保產品的授權。 該決定僅涉及該物質和含有該物質的植保產品的市場投放。 |
| 7. | 目的和理由:活性物質在用于植保產品之前必須獲得批準。(EC)第1107/2009號保留法規(guī)(涉及將植保產品投放市場,“法規(guī)”)第4條和附件II規(guī)定了批準的標準。這些標準必須符合保護人類和動物健康及環(huán)境的要求。 根據新的科學和技術知識,主管當局認為,代森錳鋅可能不再符合法規(guī)第4條規(guī)定的批準標準。因此,主管當局根據法規(guī)第21(1)條,對大不列顛的代森錳鋅審批進行了獨立審查。審查考慮了代森錳鋅干擾內分泌的可能性以及對人類健康的非膳食風險(即法規(guī)附件II第3.6.5款和第4(3)(b)條)。 主管當局的結論是,代森錳鋅不符合法規(guī)第4條規(guī)定的批準標準,并根據法規(guī)第21(5)(b)條的規(guī)定,決定撤銷批準。含代森錳鋅植保產品的現有銷售和供應授權將在撤銷活性物質批準后6個月撤銷。根據第1107/2009號法規(guī)第46條的規(guī)定,這些產品的儲存、處置和使用寬限期將在12個月后到期;保護人類健康和安全;保護動物或植物生命或健康;保護環(huán)境 |
| 8. | 相關文件: 撤銷大不列顛活性物質代森錳鋅審批的決定: 大不列顛批準活性物質登記冊——撤銷大不列顛活性物質審批的決定草案(https://www.hse.gov.uk/pesticides/assets/docs/pnas-aalm-0300.pdf) 保留法規(guī)1107/2009 - legislation.gov.uk(https://www.legislation.gov.uk/eur/2009/1107/content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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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批準日期:
2024年第2季度 擬生效日期: 2025年第4季度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自通報之日起60天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英國TBT咨詢點
貿易政策、實施與談判
商業(yè)貿易部
Old Admiralty Building
London
SW1A 2DY
tbtenquiriesuk@businessandtrade.gov.uk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TBT/GBR/24_00316_00_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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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決定文件的結論是,根據(EC)第1107/2009號保留法規(guī),應撤銷對活性物質代森錳鋅的批準。
大不列顛將撤銷對含代森錳鋅植保產品的授權。
該決定僅涉及該物質和含有該物質的植保產品的市場投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