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美國 |
| 2. | 負責機構: |
| 3. |
通報依據的條款:
通報依據的條款其他:
|
| 4. | 覆蓋的產品:
ICS: HS: |
| 5. |
通報標題:關于某些化學物質(22-2.5e)的重要新用途規(guī)則頁數: 使用語言: 鏈接網址: |
| 6. |
內容簡述: 補遺理由: [ ]評議期變更-日期: [ ]通過的通報措施-日期: [X]公布的通報措施-日期:2023年12月18日 [X]通報措施生效-日期:2024年2月16日 [X]最終措施文本可從以下網址獲得[腳注參考文件:1]:[1:該信息可以通過包括網站地址、pdf附件或其他可以獲得最終/修改措施和/或解釋性指南的信息提供。] 《聯(lián)邦公報》(FR)第88卷第87346頁;《美國聯(lián)邦法規(guī)》(CFR)第40編第9和721部分: https://www.govinfo.gov/content/pkg/FR-2023-12-18/html/2023-27653.htm https://www.govinfo.gov/content/pkg/FR-2023-12-18/pdf/2023-27653.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3/TBT/USA/final_measure/23_14746_00_e.pdf [ ]通報措施被撤回或撤銷-日期: 如果措施被重新通報,相關編號: [ ]通報措施的內容或范圍發(fā)生變更,文本可從以下網址獲取1: 新的意見反饋截止日期(如適用): [ ]發(fā)布的解釋性指南和文本可從以下途徑獲得1: [ ]其他:
說明:環(huán)境保護署(EPA)根據有毒物質控制法案(TSCA),針對某些化學物質發(fā)布重大新用途規(guī)則(SNUR),這些化學物質是制造前通知(PMN)的對象,也是環(huán)境保護署根據有毒物質控制法案發(fā)布的命令的對象。重大新用途規(guī)則要求,有意制造(根據法規(guī)定義,包括進口)或加工任何這些化學物質的人,在開始該活動前至少90天通知環(huán)境保護署。要求的通報規(guī)定,環(huán)境保護署將在相關審查期限內根據該化學物質的使用條件,對該用途進行評估。在提交“重大新用途通知”(SNUN),并且環(huán)境保護署已對該通知進行審查、對該通知做出適當決定,并已采取該決定要求的行動之前,個人不得為該重大新用途開始進行生產或加工。 《美國聯(lián)邦法規(guī)》(CFR)第40編第9和721部分 該最終法規(guī)及第G/TBT/N/USA/1936號文件通報的擬議法規(guī)的案卷號為EPA-HQ-OPPT-2022-0462。該案卷文件夾可從Regulations.gov網站獲取,網址為:https://www.regulations.gov/docket/EPA-HQ-OPPT-2022-0462/document,并可查閱主要文件和證明文件以及收到的意見。還可以在Regulations.gov網站上搜索案卷號獲取文件。 |
| 7. | 目的和理由: |
| 8. | 相關文件: |
| 9. |
擬批準日期:
擬生效日期: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補遺理由:
[ ]評議期變更-日期:
[ ]通過的通報措施-日期:
[X]公布的通報措施-日期:2023年12月18日
[X]通報措施生效-日期:2024年2月16日
[X]最終措施文本可從以下網址獲得[腳注參考文件:1]:[1:該信息可以通過包括網站地址、pdf附件或其他可以獲得最終/修改措施和/或解釋性指南的信息提供。]
《聯(lián)邦公報》(FR)第88卷第87346頁;《美國聯(lián)邦法規(guī)》(CFR)第40編第9和721部分:
https://www.govinfo.gov/content/pkg/FR-2023-12-18/html/2023-27653.htm
https://www.govinfo.gov/content/pkg/FR-2023-12-18/pdf/2023-27653.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3/TBT/USA/final_measure/23_14746_00_e.pdf
[ ]通報措施被撤回或撤銷-日期:
如果措施被重新通報,相關編號:
[ ]通報措施的內容或范圍發(fā)生變更,文本可從以下網址獲取1:
新的意見反饋截止日期(如適用):
[ ]發(fā)布的解釋性指南和文本可從以下途徑獲得1:
[ ]其他:
說明:環(huán)境保護署(EPA)根據有毒物質控制法案(TSCA),針對某些化學物質發(fā)布重大新用途規(guī)則(SNUR),這些化學物質是制造前通知(PMN)的對象,也是環(huán)境保護署根據有毒物質控制法案發(fā)布的命令的對象。重大新用途規(guī)則要求,有意制造(根據法規(guī)定義,包括進口)或加工任何這些化學物質的人,在開始該活動前至少90天通知環(huán)境保護署。要求的通報規(guī)定,環(huán)境保護署將在相關審查期限內根據該化學物質的使用條件,對該用途進行評估。在提交“重大新用途通知”(SNUN),并且環(huán)境保護署已對該通知進行審查、對該通知做出適當決定,并已采取該決定要求的行動之前,個人不得為該重大新用途開始進行生產或加工。
《美國聯(lián)邦法規(guī)》(CFR)第40編第9和721部分
該最終法規(guī)及第G/TBT/N/USA/1936號文件通報的擬議法規(guī)的案卷號為EPA-HQ-OPPT-2022-0462。該案卷文件夾可從Regulations.gov網站獲取,網址為:https://www.regulations.gov/docket/EPA-HQ-OPPT-2022-0462/document,并可查閱主要文件和證明文件以及收到的意見。還可以在Regulations.gov網站上搜索案卷號獲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