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加拿大 |
| 2. | 負責機構:交通部 |
| 3. |
通報依據的條款:[X] 2.9.2,[ ] 2.10.1,[X] 5.6.2,[ ] 5.7.1
通報依據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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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蓋的產品:轎車,卡車,公共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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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通報標題:機動車輛安全法規(guī)修訂提案(標準216 —車頂抗壓強度及標準220—翻滾保護)頁數:9頁 使用語言:英語和法語 鏈接網址: |
| 6. | 內容簡述:機動車輛安全法規(guī)修訂提案修訂了涉及車頂抗壓強度和翻滾保護的加拿大安全標準,以改善機動車輛安全法規(guī)一覽表IV中規(guī)定的車輛翻滾時的乘員安全性(以下提及分別稱為加拿大安全標準216 和 220)。修訂需要與美國最近提出的安全標準保持一致。修訂將更新適用于轎車和校車的車頂抗壓安全標準。 對加拿大安全標準216的修訂是: — 適用車輛總重量(GVWR)從2 722 kg 增加至 4 536 kg; — 施加的力從空載車輛重量的1.5倍增加至2.5倍; — 取消了適用于轎車的最大力; — 用規(guī)定保持中等身材男性乘員頭部活動空間代蘀了侵入性能標準; — 修訂了檢測裝置,把車輛固定在支承點的4個臺座上; — 名稱“車頂侵入保護”改為“車頂抗壓強度”。 此外,加拿大安全標準216修訂提案提出允許非完整車輛制造的、總重量小于4 536 kg的高頂或活動頂多用途轎車、卡車或公共汽車由生產商選擇使用加拿大安全標準216或加拿大安全標準220進行檢測。加拿大安全標準216要求在車頂前角施加負載,而加拿大安全標準220要求在車頂中央施加均勻負載。 |
| 7. | 目的和理由:保護人類安全 |
| 8. | 相關文件: |
| 9. |
擬批準日期:
在美國頒布最終法規(guī)時或稍后。預計美國法規(guī)制定將在2008年完成。 擬生效日期: 本法規(guī)在官方公報第III部分公布之日即生效。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2008/06/05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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