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中國 |
| 2. | 負責機構: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SAC) |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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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蓋的產(chǎn)品:自動電飯鍋
ICS:[{"uid":"27.010"}] HS:[{"uid":"85166030"}] |
| 5. |
通報標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自動電飯鍋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級》頁數(shù):7頁 使用語言:中文 鏈接網(wǎng)址: |
| 6. | 內容簡述:本標準規(guī)定了自動電飯鍋的能效限定值、能效等級、節(jié)能評價值、待機能耗、保溫能耗、試驗方法和檢驗規(guī)則。 本標準適用于電熱元件為加熱源的在常壓下工作的額定功率小于2000W的自動電飯鍋。 |
| 7. | 目的和理由:規(guī)范市場,節(jié)約能源 |
| 8. | 相關文件: |
| 9. |
擬批準日期:
WTO秘書處分發(fā)后90天 擬生效日期: 批準后6個月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WTO秘書處分發(fā)后60天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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