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亞美尼亞 |
2. | 負責機構:能源和自然資源部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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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蓋的產(chǎn)品:鍋爐和安全操作規(guī)則
ICS:[{"uid":"27.060"}] HS:[{"uid":"8402"},{"uid":"8403"}] |
5. |
通報標題:“關于批準壓力在0.07兆帕以下的蒸汽鍋爐、溫度在388K以下的熱水鍋爐、鍋爐的位置和安全操作規(guī)則技術法規(guī)”的亞美尼亞共和國政府決議草案頁數(shù):29頁 使用語言:亞美尼亞語 鏈接網(wǎng)址: |
6. | 內(nèi)容簡述:本技術法規(guī)草案規(guī)定了熱功率在100千瓦及以上,余壓在0.07 兆帕,使用天然氣或易揮發(fā)液體燃料作為燃料的蒸汽鍋爐、溫度為388大卡(115攝氏度)具有發(fā)熱能力的熱水鍋爐的要求。 |
7. | 目的和理由:在設計、建造和操作鍋爐和鍋爐位置的過程中,保護人類生命和健康,減少自然人和法人財產(chǎn)損失的危險,保護環(huán)境 |
8. | 相關文件: |
9. |
擬批準日期:
待定 擬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自通報日期起60天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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