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特立尼達和多巴哥 |
2. | 負責機構:特立尼達和多巴哥標準局 |
3. |
通報依據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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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蓋的產品:軟電線和電纜
ICS:[{"uid":"29.060.00"}] HS:[{"uid":"8544"}] |
5. |
通報標題:軟電線和電纜頁數:140頁 使用語言:英語 鏈接網址: |
6. | 內容簡述:根據TTS 171:第1部分:2002,特立尼達和多巴哥電線規(guī)范:第1部分:低壓設備(包括修訂1(2007)),本標準對額定電壓小于600V的軟電線、升降機電纜、起卸口電纜規(guī)定了要求。 本標準包括以下產品: a) 電源線; b) 升降機電纜; c) 起卸口電纜; d) 加熱器電線; e) 烤箱和烘干機電線; f) 裝飾燈電線; g) 箔線和燈線; h) 特殊用途電線。 |
7. | 目的和理由:為確保產品質量合格,使消費者或用戶避免健康及安全危險,建議本標準為強制性標準 |
8. | 相關文件: |
9. |
擬批準日期:
負責貿易和工業(yè)的部長通報之日,根據標準法案要求公布在特立尼達和多巴哥官方公報的公告中 擬生效日期: 負責貿易和工業(yè)的部長通報之日,根據標準法案要求公布在特立尼達和多巴哥官方公報的公告中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2008/09/01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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