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印度尼西亞 |
| 2. | 負責機構:工業(yè)部,金屬、機械、紡織及多種行業(yè)司 |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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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蓋的產品:以下 3種標準的安全鞋:SNI: 12-7079-2005; SNI: 12-7037-2004; SNI: 12-0111-1987
ICS:[{"uid":"61.060"}] HS:[{"uid":"6403.40.00.00"}] |
| 5. |
通報標題:工業(yè)部關于注塑成型聚氨酯和熱塑塑料鞋底安全皮鞋印尼強制國家標準的法令草案。SNI: 12-7079-2005;固特異沿條安全皮鞋的質量和檢驗方法SNI: 12-7037-2004;硫化成型橡膠鞋底安全皮鞋SNI: 12-0111-1987頁數(shù):5頁 使用語言:印尼語 鏈接網(wǎng)址: |
| 6. | 內容簡述:法令草案宣布了國內生產或進口、在國內分銷及銷售的安全鞋應滿足的SNI要求。生產商或進口商應具備使用SNI標志的產品認證并且應符合SNI要求。SNI標志的產品認證應由印尼國家認可機構(KAN)認可和/或工業(yè)部指定的產品認證機構通過以下程序頒發(fā): - 基于SNI的安全鞋質量合格檢驗; - 質量管理系統(tǒng)(QMS) SNI: 19-9001-2001/ISO 9001-2000及其修訂的實施審核。 檢驗和QMS審核可轉包給檢驗實驗室和KAN認可或與KAN簽署了相互承認協(xié)定(MRA) 及與印尼有雙邊或多邊技術協(xié)定的外國認可機構認可的印尼QMS認證機構。 工業(yè)部金屬、機械、紡織及多種行業(yè)司是負責執(zhí)行此法令的機構并且為法令提供技術指導,包括產品認證程序和SNI標志。 在國內市場分銷的國內生產及進口安全鞋應符合由以下3個標準組成的安全鞋要求:SNI: 12-7079-2005,HS: 6403.40.00.00;SNI: 12-7037-2004,HS: 6403.40.00.00;No. SNI: 12-0111-1987,HS: 6403.40.00.00。 這些標準規(guī)定了范圍、術語和定義、鞋的設計和部件、質量要求、取樣、檢驗方法、驗收、標志要求(這些標準是印尼語)。 |
| 7. | 目的和理由:- 保護消費者;<br> - 增強產品質量;<br> - 制定公平的貿易競爭規(guī)則。 |
| 8. | 相關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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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批準日期:
通報之后2個月 擬生效日期: 批準之后6個月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自通報之日起6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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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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