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韓國 |
| 2. | 負責機構(gòu): 食品和藥品安全部 |
| 3. | 覆蓋的產(chǎn)品: 食品添加劑 |
| 4. |
可能受影響的地區(qū)或國家:
所有貿(mào)易伙伴
|
| 5. |
通報標題:提議修訂食品添加劑標準與規(guī)范使用語言:韓語 頁數(shù):65頁 鏈接網(wǎng)址: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3/SPS/KOR/23_12809_00_x.pdf |
| 6. |
內(nèi)容簡述: 韓國提議對“食品添加劑標準和規(guī)范”做出下列修訂: 1) 新增許可使用以下七種食品添加劑:檸檬酸二氫鉀、檸檬酸鈉、L-谷氨酸鎂、L-谷氨酸一鈣、醋酸鉀、甲萘醌-7、吸附樹脂; 2) 新規(guī)定二氧化硫殘留量標準為“低于0.20克/千克”,允許在“果酒制成的非酒精飲料”中使用亞硫酸鹽; 3) 新制定一項規(guī)定,對用作內(nèi)部產(chǎn)品生產(chǎn)原料的進口食品豁免適用食品添加劑的使用量; 4) 放寬了附件1“關于申請制定食品添加劑標準和規(guī)范以及修訂使用級別的事項”的規(guī)定,明確只有在必要時才需要提交“在國外的使用狀況”數(shù)據(jù),而并非強制提交; 5) 更正了兩種合成調(diào)味物質(zhì)的同義詞; 6) 更正了食品接觸表面消毒溶液中兩種成分的名稱; 7) 修訂了以下6種食品添加劑的分析方法:α葡萄糖苷酶、葡聚糖酶、甲基纖維素、蟲膠、磷脂酶、焦磷酸鐵。 |
| 7. |
目的和理由:
食品安全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8. | 是否有相關國際標準?如有,指出標準: |
| 9. |
可提供的相關文件及文件語種:
|
| 10. |
擬批準日期:
待定。 擬公布日期: 待定。 |
| 11. |
擬生效日期:
待定。
|
| 12.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2023年12月3日
|
| 13.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gòu):
國家咨詢點
|
| 14.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gòu)得到:
國際合作局
食品藥品安全部
#187 Osongsaengmyeong2-ro, Osong-eup, Heungdoek-gu Cheongju-si
Chungcheongbuk-do, 363-700, Korea
電話:+(82 43) 719 1569
傳真:+(82 43) 719 1550
電子郵箱:intmfds@korea.kr
|
|
應韓國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23-10-04如下信息: 提議修訂食品添加劑標準與規(guī)范
韓國提議對“食品添加劑標準和規(guī)范”做出下列修訂: 1) 新增許可使用以下七種食品添加劑:檸檬酸二氫鉀、檸檬酸鈉、L-谷氨酸鎂、L-谷氨酸一鈣、醋酸鉀、甲萘醌-7、吸附樹脂; 2) 新規(guī)定二氧化硫殘留量標準為“低于0.20克/千克”,允許在“果酒制成的非酒精飲料”中使用亞硫酸鹽; 3) 新制定一項規(guī)定,對用作內(nèi)部產(chǎn)品生產(chǎn)原料的進口食品豁免適用食品添加劑的使用量; 4) 放寬了附件1“關于申請制定食品添加劑標準和規(guī)范以及修訂使用級別的事項”的規(guī)定,明確只有在必要時才需要提交“在國外的使用狀況”數(shù)據(jù),而并非強制提交; 5) 更正了兩種合成調(diào)味物質(zhì)的同義詞; 6) 更正了食品接觸表面消毒溶液中兩種成分的名稱; 7) 修訂了以下6種食品添加劑的分析方法:α葡萄糖苷酶、葡聚糖酶、甲基纖維素、蟲膠、磷脂酶、焦磷酸鐵。 |
| 該補遺通報涉及: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chǎn)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nèi)的評議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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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gòu):
國家咨詢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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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gòu)得到:
國際合作局
食品藥品安全部
#187 Osongsaengmyeong2-ro, Osong-eup, Heungdoek-gu Cheongju-si
Chungcheongbuk-do, 363-700, Korea
電話:+(82 43) 719 1569
傳真:+(82 43) 719 1550
電子郵箱:intmfds@korea.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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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提議對“食品添加劑標準和規(guī)范”做出下列修訂: 1) 新增許可使用以下七種食品添加劑:檸檬酸二氫鉀、檸檬酸鈉、L-谷氨酸鎂、L-谷氨酸一鈣、醋酸鉀、甲萘醌-7、吸附樹脂; 2) 新規(guī)定二氧化硫殘留量標準為“低于0.20克/千克”,允許在“果酒制成的非酒精飲料”中使用亞硫酸鹽; 3) 新制定一項規(guī)定,對用作內(nèi)部產(chǎn)品生產(chǎn)原料的進口食品豁免適用食品添加劑的使用量; 4) 放寬了附件1“關于申請制定食品添加劑標準和規(guī)范以及修訂使用級別的事項”的規(guī)定,明確只有在必要時才需要提交“在國外的使用狀況”數(shù)據(jù),而并非強制提交; 5) 更正了兩種合成調(diào)味物質(zhì)的同義詞; 6) 更正了食品接觸表面消毒溶液中兩種成分的名稱; 7) 修訂了以下6種食品添加劑的分析方法:α葡萄糖苷酶、葡聚糖酶、甲基纖維素、蟲膠、磷脂酶、焦磷酸鐵。 |
| 1. | 通報成員:韓國 |
| 2. | 負責機構(gòu): 食品和藥品安全部 |
| 3. | 覆蓋的產(chǎn)品: 食品添加劑 |
| 4. |
可能受影響的地區(qū)或國家:
所有貿(mào)易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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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通報標題:提議修訂食品添加劑標準與規(guī)范頁數(shù):65頁 使用語言:韓語 鏈接網(wǎng)址: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3/SPS/KOR/23_12809_00_x.pdf |
| 6. |
內(nèi)容簡述: 韓國提議對“食品添加劑標準和規(guī)范”做出下列修訂: 1) 新增許可使用以下七種食品添加劑:檸檬酸二氫鉀、檸檬酸鈉、L-谷氨酸鎂、L-谷氨酸一鈣、醋酸鉀、甲萘醌-7、吸附樹脂; 2) 新規(guī)定二氧化硫殘留量標準為“低于0.20克/千克”,允許在“果酒制成的非酒精飲料”中使用亞硫酸鹽; 3) 新制定一項規(guī)定,對用作內(nèi)部產(chǎn)品生產(chǎn)原料的進口食品豁免適用食品添加劑的使用量; 4) 放寬了附件1“關于申請制定食品添加劑標準和規(guī)范以及修訂使用級別的事項”的規(guī)定,明確只有在必要時才需要提交“在國外的使用狀況”數(shù)據(jù),而并非強制提交; 5) 更正了兩種合成調(diào)味物質(zhì)的同義詞; 6) 更正了食品接觸表面消毒溶液中兩種成分的名稱; 7) 修訂了以下6種食品添加劑的分析方法:α葡萄糖苷酶、葡聚糖酶、甲基纖維素、蟲膠、磷脂酶、焦磷酸鐵。 |
| 7. |
目的和理由:
食品安全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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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緊急事件的性質(zhì)及采取緊急措施的理由: |
| 9. | 是否有相關國際標準?如有,指出標準: |
| 10. |
可提供的相關文件及文件語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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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擬批準日期:
待定。 擬公布日期: 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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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擬生效日期:
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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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2023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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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gòu):
國家咨詢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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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gòu)得到:
國際合作局
食品藥品安全部
#187 Osongsaengmyeong2-ro, Osong-eup, Heungdoek-gu Cheongju-si
Chungcheongbuk-do, 363-700, Korea
電話:+(82 43) 719 1569
傳真:+(82 43) 719 1550
電子郵箱:intmfds@korea.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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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應韓國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23-10-04如下信息: |
| 通報標題:提議修訂食品添加劑標準與規(guī)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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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nèi)容簡述:
韓國提議對“食品添加劑標準和規(guī)范”做出下列修訂: 1) 新增許可使用以下七種食品添加劑:檸檬酸二氫鉀、檸檬酸鈉、L-谷氨酸鎂、L-谷氨酸一鈣、醋酸鉀、甲萘醌-7、吸附樹脂; 2) 新規(guī)定二氧化硫殘留量標準為“低于0.20克/千克”,允許在“果酒制成的非酒精飲料”中使用亞硫酸鹽; 3) 新制定一項規(guī)定,對用作內(nèi)部產(chǎn)品生產(chǎn)原料的進口食品豁免適用食品添加劑的使用量; 4) 放寬了附件1“關于申請制定食品添加劑標準和規(guī)范以及修訂使用級別的事項”的規(guī)定,明確只有在必要時才需要提交“在國外的使用狀況”數(shù)據(jù),而并非強制提交; 5) 更正了兩種合成調(diào)味物質(zhì)的同義詞; 6) 更正了食品接觸表面消毒溶液中兩種成分的名稱; 7) 修訂了以下6種食品添加劑的分析方法:α葡萄糖苷酶、葡聚糖酶、甲基纖維素、蟲膠、磷脂酶、焦磷酸鐵。 |
| 該補遺通報涉及: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chǎn)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nèi)的評議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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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gòu):
國家咨詢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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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gòu)得到:
國際合作局
食品藥品安全部
#187 Osongsaengmyeong2-ro, Osong-eup, Heungdoek-gu Cheongju-s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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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82 43) 719 1569
傳真:+(82 43) 719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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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應韓國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23-10-04如下信息: |
| 通報標題:提議修訂食品添加劑標準與規(guī)范 |
韓國提議對“食品添加劑標準和規(guī)范”做出下列修訂: 1) 新增許可使用以下七種食品添加劑:檸檬酸二氫鉀、檸檬酸鈉、L-谷氨酸鎂、L-谷氨酸一鈣、醋酸鉀、甲萘醌-7、吸附樹脂; 2) 新規(guī)定二氧化硫殘留量標準為“低于0.20克/千克”,允許在“果酒制成的非酒精飲料”中使用亞硫酸鹽; 3) 新制定一項規(guī)定,對用作內(nèi)部產(chǎn)品生產(chǎn)原料的進口食品豁免適用食品添加劑的使用量; 4) 放寬了附件1“關于申請制定食品添加劑標準和規(guī)范以及修訂使用級別的事項”的規(guī)定,明確只有在必要時才需要提交“在國外的使用狀況”數(shù)據(jù),而并非強制提交; 5) 更正了兩種合成調(diào)味物質(zhì)的同義詞; 6) 更正了食品接觸表面消毒溶液中兩種成分的名稱; 7) 修訂了以下6種食品添加劑的分析方法:α葡萄糖苷酶、葡聚糖酶、甲基纖維素、蟲膠、磷脂酶、焦磷酸鐵。 |
| 該補遺通報涉及: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chǎn)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nèi)的評議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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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gòu):
國家咨詢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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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gòu)得到:
國際合作局
食品藥品安全部
#187 Osongsaengmyeong2-ro, Osong-eup, Heungdoek-gu Cheongju-s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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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82 43) 719 1569
傳真:+(82 43) 719 1550
電子郵箱:intmfds@korea.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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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通報成員:韓國 |
| 2. |
通報標題:提議修訂食品添加劑標準與規(guī)范使用語言:韓語 頁數(shù):65頁 鏈接網(wǎng)址: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3/SPS/KOR/23_12809_00_x.pdf |
| 3. | 相關方:食品和藥品安全部 |
| 4. | 覆蓋的產(chǎn)品: 食品添加劑 |
| 5. | 等效性承認的確定以及任何相關程序或法規(guī)生效的日期(年/月/日): 待定。 |
| 6. |
內(nèi)容簡述: 韓國提議對“食品添加劑標準和規(guī)范”做出下列修訂: 1) 新增許可使用以下七種食品添加劑:檸檬酸二氫鉀、檸檬酸鈉、L-谷氨酸鎂、L-谷氨酸一鈣、醋酸鉀、甲萘醌-7、吸附樹脂; 2) 新規(guī)定二氧化硫殘留量標準為“低于0.20克/千克”,允許在“果酒制成的非酒精飲料”中使用亞硫酸鹽; 3) 新制定一項規(guī)定,對用作內(nèi)部產(chǎn)品生產(chǎn)原料的進口食品豁免適用食品添加劑的使用量; 4) 放寬了附件1“關于申請制定食品添加劑標準和規(guī)范以及修訂使用級別的事項”的規(guī)定,明確只有在必要時才需要提交“在國外的使用狀況”數(shù)據(jù),而并非強制提交; 5) 更正了兩種合成調(diào)味物質(zhì)的同義詞; 6) 更正了食品接觸表面消毒溶液中兩種成分的名稱; 7) 修訂了以下6種食品添加劑的分析方法:α葡萄糖苷酶、葡聚糖酶、甲基纖維素、蟲膠、磷脂酶、焦磷酸鐵。 |
| 7.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gòu)得到:
國際合作局
食品藥品安全部
#187 Osongsaengmyeong2-ro, Osong-eup, Heungdoek-gu Cheongju-si
Chungcheongbuk-do, 363-700, Kor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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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82 43) 719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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