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烏克蘭 |
2. | 負責機構:烏克蘭工業(yè)部,國家技術法規(guī)和消費政策委員會(DSSU) |
3. |
通報依據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的條款其他:
|
4. | 覆蓋的產品:電子電氣設備;大型家庭設備;小型家庭設備;電信及信息處理設備;消費設備;照明設備;電子電氣儀表;玩具、運動和休閑設備;產品分配和定量用自動化設備
ICS:[{"uid":"99.100"}] HS:[{"uid":"9850"}] |
5. |
通報標題:烏克蘭內閣2008年12月3日決議No. 1057批準的“限制電子電氣設備中使用某些危險物質的技術法規(guī)”頁數:9頁 使用語言:烏克蘭語 鏈接網址: |
6. | 內容簡述:本技術法規(guī)規(guī)定了電子電氣設備中使用某些危險物質的主要要求和使用危險物質的主要限制。法規(guī)提出一個法規(guī)規(guī)定適用的電子電氣設備清單。法規(guī)還確定了此類設備中危險物質的許可限值。 |
7. | 目的和理由:使烏克蘭法律符合歐盟關于電子電氣設備中使用某些危險物質的法律 |
8. | 相關文件: |
9. |
擬批準日期:
2011 擬生效日期: 2011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