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中國 |
2. | 負責機構: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SAC) |
3. |
通報依據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的條款其他:
|
4. | 覆蓋的產品:家用和類似用途器具耦合器
ICS:[{"uid":"29.120.30"}] HS:[{"uid":"85369000"}] |
5. |
通報標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家用和類似用途器具耦合器 第1部分:通用要求》頁數:103頁 使用語言:中文 鏈接網址: |
6. | 內容簡述:本標準適用于家用和類似用途的、有接地觸頭或無接地觸頭的,額定電壓不超過250 V,額定電流不超過16 A,僅為交流的兩極器具耦合器。該耦合器用于將電源軟線連接到電源頻率為50 Hz或60 Hz的電氣器具或其他電氣設備上。 |
7. | 目的和理由:保護人身安全 |
8. | 相關文件: |
9. |
擬批準日期:
WTO秘書處分發(fā)后90天 擬生效日期: 批準后6個月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WTO秘書處分發(fā)后60天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