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以色列 |
2. | 負責機構: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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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蓋的產(chǎn)品:燈串
ICS:[{"uid":"29.140.40"}] HS:[{"uid":"8513.10"},{"uid":" 8539.10"},{"uid":"9405.10"}] |
5. |
通報標題:照明設備;特殊要求 – 燈串(6頁,希伯來語和42頁,英語和法語)頁數(shù): 使用語言: 鏈接網(wǎng)址: |
6. | 內(nèi)容簡述: 修訂以色列強制性標準SI 20的第2.20部分。經(jīng)修訂的標準采用了國際標準IEC 60598-2-20 – 第2.2版:2002-05,具有下列重點: ? 本標準范圍同樣也適用于發(fā)光二極管(LED)燈串。 ? 在本標準中,當提及IEC 60598-1 (或第1部分)的時候,SI 20的第1部分“照明設備:一般要求和測試”適用。 |
7. | 目的和理由:保護人類生命和減少貿(mào)易壁壘 |
8. | 相關文件: <br>?以色列強制性標準SI20的第2.20部分<br> ?國際標準IEC60598-2-20–第2.2版:2002-05 |
9. |
擬批準日期:
待定 擬生效日期: 通常在官方公報的政府公告部分公布之后60天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自通報日期起60天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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