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印度尼西亞 |
| 2. | 負責機構:工業(yè)部,農業(yè)和化學司 |
| 3. |
通報依據的條款:[X] 2.9.2,[ ] 2.10.1,[X] 5.6.2,[ ] 5.7.1
通報依據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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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蓋的產品:包裝飲用水
ICS:[{"uid":"67.160.20"}] HS:[{"uid":"2201"}] |
| 5. |
通報標題:工業(yè)部關于強制執(zhí)行印尼國家標準SNI 01-3553-2006包裝飲用水的法令草案頁數:7頁 使用語言:印尼語 鏈接網址: |
| 6. | 內容簡述: 法令草案宣布了所有國內生產及進口、在國內分銷和銷售的包裝飲用水產品應滿足的SNI要求。生產商和/或進口商應具備使用SNI標志的產品認證并且應符合SNI要求。SNI標志的產品認證應由印尼國家認可機構(KAN)認可或工業(yè)部指定的產品認證機構通過以下程序頒發(fā): a.基于SNI要求的產品質量合格檢驗; b.質量管理系統(tǒng)(QMS) SNI: 19-9001-2001/ISO 9001-2000或其修訂的實施審核;其 它公認的質量管理系統(tǒng)。 檢驗應由KAN認可、與KAN簽署了相互承認協(xié)定(MRA)的認可機構認可及在印尼和特定國家間有雙邊或多邊技術法規(guī)協(xié)定的檢驗實驗室完成。工業(yè)部農業(yè)和化學司是負責執(zhí)行此法令的機構并且為法令提供技術指導,包括產品認證程序和SNI標志。在國內市場分銷的國內生產和進口包裝飲用水產品應符合標準SNI 3553-2006 (HS.2201.10.00.00; HS. 2201.90.90.00)的要求。這些標準規(guī)定了范圍、術語和定義、質量要求、取樣、檢驗方法、驗收、標志要求和包裝(這些標準是印尼語)。 |
| 7. | 目的和理由:<br> 1. 保護消費者<br> 2. 提高包裝飲用水產品質量<br> 3. 制定公平的貿易競爭規(guī)則 |
| 8. | 相關文件: |
| 9. |
擬批準日期:
通報之后2個月 擬生效日期: 批準之后3個月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通報之后60天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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