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加拿大 |
2. | 負責機構:工業(yè)部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X]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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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蓋的產品:電信設備
ICS:[{"uid":"33.050"}] HS:[{"uid":"85"}] |
5. |
通報標題:電信法-公告No. SMSE-002-09 — DC-01,第3版頁數(shù):2頁 使用語言:英語和法語 鏈接網址: |
6. | 內容簡述: 據(jù)此通報加拿大工業(yè)部現(xiàn)公布DC-01第3版:終端設備合格聲明和登記程序。 新版的變化包括 ?。?澄清了受合格規(guī)范(CS-03) 要求第V部分管制的手持電話(見1.2條)登記程序; ?。?分別澄清了第6.7 和 6.8 條的“多重上市”和“所有權轉移” 概念; ?。?新增加了影響第7.3條聲明方加拿大代理人的審計要求。 |
7. | 目的和理由:保護網絡 |
8. | 相關文件: |
9. |
擬批準日期:
未聲明 擬生效日期: 2009/05/30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2009/08/13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X]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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