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臺澎金馬單獨關稅區(qū) |
2. | 負責機構:交通部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X]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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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蓋的產品:N和O類機動車(小型車輛除外)
ICS:[{"uid":"43."}] HS:[{"uid":"87"}] |
5. |
通報標題:根據(jù)機動車輛安全檢測指導發(fā)布公告(1頁漢語,英語譯文)頁數(shù): 使用語言: 鏈接網址: |
6. | 內容簡述:修訂草案包括提議修訂現(xiàn)行機動車輛規(guī)范要求及批準關于機械耦合的國際安全法規(guī)。本措施是我們承諾執(zhí)行亞太經合組織(APEC)批準ECE安全法規(guī)的運輸工作組(TPT-WG)行動計劃的一部分。 |
7. | 目的和理由:提高車輛安全性及減少機械耦合松開或脫離危險 |
8. | 相關文件: |
9. |
擬批準日期:
待定 擬生效日期: -機動車輛規(guī)范要求:2012年1月1日<br>-機械耦合:2010年1月1日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自通報之日起60天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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