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巴林 |
| 2. | 負責機構:標準計量局(BSMD) |
| 3. |
通報依據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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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蓋的產品:罐裝鷹嘴豆泥(鷹嘴豆)
ICS:[{"uid":"67."}] HS:[{"uid":"20"}] |
| 5. |
通報標題:罐裝鷹嘴豆泥(鷹嘴豆)(7頁阿拉伯語,6頁英語)頁數: 使用語言: 鏈接網址: |
| 6. | 內容簡述: 本技術法規(guī)草案規(guī)定海灣標準GSO/CAC 257-R “罐裝鷹嘴豆泥(鷹嘴豆)”第8條和第10條(包裝和標簽)規(guī)定的要求為強制要求。標準規(guī)定如下: 1. 產品應包裝在能夠保證最終產品衛(wèi)生、營養(yǎng)和感官品質的容器中; 2. 金屬容器應當涂上適合該產品的食品級漆層,并且沒有機械缺陷和銹蝕; 3. 最終產品容器應當不膨脹,內部壓力在20oC下應當小于大氣壓力。 標準還規(guī)定了標簽要求: 產品名稱“鷹嘴豆泥”、生產商名稱和地址、商標或品牌名稱、包括食品添加劑在內的按降序排列比例的成分清單、凈質量(或總質量)、生產國、有效期和生產日期、批次或代碼以及制備說明。 |
| 7. | 目的和理由:堅持消費者保護和食品安全 |
| 8. | 相關文件: |
| 9. |
擬批準日期:
待定 擬生效日期: 待定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自通報之日起60天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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