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巴林 |
2. | 負責機構:標準計量委員會(BSMD)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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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蓋的產品:調味酸奶飲料
ICS:[{"uid":"67.100"}] HS:[{"uid":"0403"}] |
5. |
通報標題:調味酸奶飲料(11頁,阿拉伯語;8頁,英語)頁數(shù): 使用語言: 鏈接網(wǎng)址: |
6. |
內容簡述: 本技術法規(guī)草案規(guī)定了海灣標準(GSO 1375)“調味酸奶飲料”的條款7和8(標簽和包裝)中規(guī)定的要求為強制性要求。草案規(guī)定如下: 1. 產品的容器應當是清潔、無害、防水、不透氣、密封,并且防止產品改變產品特性的。 2. 該產品應當以防止所有外部污染的方式包裝。 草案同樣還詳述了標簽要求,諸如: - 依照脂肪比率產品的類型(全脂、部分脫脂,以及脫脂)。 - 如果在加工該產品時或產品的一部分使用了除牛奶之外的奶,這種或這些奶源動物應當提及。 - 在將調味物質添加到產品中的情況下,該產品的名稱應當是“(所使用的調味的種類)調味酸奶飲料”,在未使用任何調味物質添加了水果或其制品的情況下,該產品的名稱應當是“(所使用的水果種類)酸奶飲料”。 - 應當以100毫升或份餐量顯示包括以卡路里表示的能量,以克表示的蛋白質、脂脂、糖,以毫克表示的鈣和鈉,以及維生素數(shù)量的營養(yǎng)信息。 - 應當顯示生產日期和有效期。 |
7. | 目的和理由:堅持消費者保護和食品安全 |
8. | 相關文件: |
9. |
擬批準日期:
待定 擬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自通報日期起60天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X]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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