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新加坡 |
2. | 負責機構: |
3. |
通報依據的條款:[ ]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的條款其他:
|
4. | 覆蓋的產品:2931.4990,2930.9090,2929.9090,2922.1990,2905.1900,2920.2300,2920.2400,2920.2100,2812.1500,2812.1600,2922.1700,2922.1700
ICS:[{"uid":"71"}] HS:[{"uid":"2931.4990"},{"uid":"2930.9090"},{"uid":"2929.9090"},{"uid":"2922.1990"},{"uid":"2905.1900"},{"uid":"2920.2300"},{"uid":"2920.2400"},{"uid":"2920.2100"},{"uid":"2812.1500"},{"uid":"2812.1600"},{"uid":"2922.1700"},{"uid":"2922.1700"}] |
5. |
通報標題:2022年消防安全(石油和易燃材料)(第2號修正案)條例草案頁數:7頁 使用語言:英文 鏈接網址: |
6. | 內容簡述: 新加坡民防部隊(SCDF)提議根據《消防安全(石油和易燃材料)條例》(FS (P&FM) 條例)將12種新化學品和化學品類(見上文第4節(jié))作為易燃材料(FM)進行監(jiān)管。這12種化學品和化學品類已根據《化學武器公約》(CWC)被確定為化學品和前體,目前由新加坡海關通過《化學武器(禁止)法》(CWPA)和《化學武器(禁止)條例》作為《化學武器公約》的國家主管機關(NA (CWC))進行監(jiān)管。根據CWPA,根據化學品所屬的CWC附表,如果公司從事這些化學品的進口、出口、生產、加工、消費以及當地銷售和分銷等活動,則需要向新加坡海關申請NA(CWC)許可證。從2023年7月起,SCDF還將根據FS(P&FM)條例對這12種化學品和化學品類進行監(jiān)管。一旦條例生效,公司將需要向SCDF申請這些化學品的進口、儲存、運輸或管道運輸的P&FM許可證。因此,從事涉及任何這些化學品的活動的公司必須遵守FS(P&FM)條例中規(guī)定的這些化學品的進口、儲存、運輸或管道運輸要求。其中包括用于儲存或運輸化學品的容器和車輛的標簽和其他要求,以及其他具體的安全和文件要求。 |
7. | 目的和理由:雖然新加坡海關目前根據CWPA監(jiān)管這12種化學品和化學品類,但CWPA的重點是履行新加坡對禁止化學武器組織的國際義務的反擴散措施,在解決這些化學品構成的國內安保和安全風險方面有限。因此,根據FS(P&FM)條例將這些化學品作為FM進行監(jiān)管,將通過規(guī)定這些化學品的進口、儲存、運輸和管道運輸的要求,填補這一空白。 這將最大限度地減少這些化學品帶來的國內安全風險,并有助于保障公共衛(wèi)生和安全的目標;人類健康或安全保護 |
8. | 相關文件: 消防安全(石油和易燃材料)條例,88頁,英文(可在線查閱https://sso.agc.gov.sg/SL/FSA1993-RG7) |
9. |
擬批準日期:
2023年1月 - 通知將在新加坡共和國政府公報上公布。 擬生效日期: 2023年7月31日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自通報之日起60天內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