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巴林 |
| 2. | 負責機構:標準計量管理局(BSMD) |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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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蓋的產品:鼻煙
ICS:[{"uid":"65.160"}] HS:[{"uid":"24"}] |
| 5. |
通報標題:鼻煙頁數(shù):9頁 使用語言:阿拉伯語 鏈接網(wǎng)址: |
| 6. | 內容簡述: 本技術法規(guī)草案規(guī)定了海灣標準(GSO)“鼻煙”的第7.1、7.2和8條(包裝和標簽)中規(guī)定的要求為強制性要求。本法規(guī)草案規(guī)定如下: ? 該產品應當包裝在由黃油紙制成的適當和密封的容器內。 ? 為了防止產品污染,包裝應當以衛(wèi)生的方式進行?! 】紤]到根據(jù)“煙草制品標簽”規(guī)定的要求,本法規(guī)草案詳述標簽要求如下: - 種類; - 產品名稱和商標; - 原產地; - 尼古丁含量; - 包裝時的凈重; - 生產日期和產品有效期(年-月),保質期不超過6個月。 |
| 7. | 目的和理由:堅持消費者保護和食品安全 |
| 8. | 相關文件: |
| 9. |
擬批準日期:
待定 擬生效日期: 待定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自通報日期起60天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X]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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