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以色列 |
2. | 負責機構(gòu):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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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蓋的產(chǎn)品:公用尿布更換裝置
ICS:[{"uid":"97.190"}] HS:[{"uid":"9403"}] |
5. |
通報標題:?尿布更換裝置:公用尿布更換裝置-安全要求及檢驗方法(6頁,希伯來語) ?尿布更換裝置:公用尿布更換裝置-安裝和維護(5頁,希伯來語)頁數(shù): 使用語言: 鏈接網(wǎng)址: |
6. | 內(nèi)容簡述: 修訂強制標準SI 5115第3部分,用SI 5115第3和第4部分代蘀。這2部分區(qū)別為第3部分是安全要求及檢驗方法,第4部分是安裝和維護?! ?.修訂標準第3部分采納了美國標準ASTM F 2285-04,希伯來語部分有以下改變: ? 本標準適用于尿布更換裝置,不適用于美國標準中的尿布更換臺。 ? 修改了涉及產(chǎn)品標志的第8條?! ? 修改了涉及說明文字的第9條?! ?. 修訂標準第4部分要求尿布更換裝置的所有者、管理者或經(jīng)營者按照SI 5115第3部分第9條規(guī)定的要求安裝、維護和打掃尿布更換裝置。他們有責任確認尿布更換裝置是完整的、所有組件都在并且沒有影響尿布更換裝置連續(xù)使用的缺陷,及滿足標準SI 5115第3部分第8.3條的所有要求。 |
7. | 目的和理由:保護人類生命 |
8. | 相關(guān)文件: 強制標準SI5115第3部分(2003年11月) |
9. |
擬批準日期:
2009/10/15 擬生效日期: 2009/12/14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2009/12/10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gòu)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gòu)
[X]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gòu)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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