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中國 |
2. | 負責機構: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SAC) |
3. |
通報依據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的條款其他:
|
4. | 覆蓋的產品:醫(yī)用防護口罩
ICS:[{"uid":"11.140"}] HS:[{"uid":"6210"}] |
5. |
通報標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醫(yī)用防護口罩技術要求》頁數:13頁 使用語言:中文 鏈接網址: |
6. |
內容簡述: 本標準的4.10條款為推薦性的 ,其余的為強制性的。強制的內容為醫(yī)用防護口罩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標志、使用說明、包裝和貯存等內容?! ”緲藴蔬m用于為醫(yī)務人員在工作時接觸具有潛在感染性的患者血液、體液、分泌物、空氣中的顆粒物等提供阻隔、防護作用的醫(yī)用防護口罩 |
7. | 目的和理由:保護人身安全 |
8. | 相關文件: |
9. |
擬批準日期:
WTO秘書處分發(fā)后90天 擬生效日期: 批準后6個月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WTO秘書處分發(fā)后60天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X]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
本標準的4.10條款為推薦性的 ,其余的為強制性的。強制的內容為醫(yī)用防護口罩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標志、使用說明、包裝和貯存等內容?! ”緲藴蔬m用于為醫(yī)務人員在工作時接觸具有潛在感染性的患者血液、體液、分泌物、空氣中的顆粒物等提供阻隔、防護作用的醫(yī)用防護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