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瑞士 |
2. | 負責機構:聯邦農業(yè)辦公室(伯爾尼) |
3. |
通報依據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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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蓋的產品:肉
ICS:[{"uid":"67.120"}] HS:[{"uid":"0208"}] |
5. |
通報標題:2003年11月26日關于農產品聲明的法令修正草案(2頁,法語、意大利語和德語)頁數: 使用語言: 鏈接網址: |
6. | 內容簡述: 按照瑞士禁止使用的飼養(yǎng)方法生產的兔肉必須粘貼強制性消極標簽(negative mandatory labelling),即顯示兔肉是按照瑞士禁止使用的飼養(yǎng)方法生產的?! τ谙蚬姽嬍车钠髽I(yè)如餐館或醫(yī)院粘貼標簽是強制性的。 如果產品源于同樣禁止這些飼養(yǎng)方法的國家,則包含兔肉的加工農產品排除在本強制標簽法令之外?! 』诜枪俜皆瓌t源于能夠證明同樣禁止這些飼養(yǎng)方法的國家的兔肉也免除強制標簽。 |
7. | 目的和理由:向消費者提供信息 |
8. | 相關文件: |
9. |
擬批準日期:
2010/05/12 擬生效日期: 2010/07/01,過渡期至2011年12月31日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自通報之日起90天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X]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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