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墨西哥 |
2. | 負責機構:通信與交通部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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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蓋的產(chǎn)品:容器、包裝材料,以及中型散貨集裝箱(IBC)
ICS:[{"uid":"55."}] HS:[{"uid":"9821"},{"uid":"8609"}] |
5. |
通報標題:墨西哥官方標準NOM 027 SCT2/2009,用于運輸5.2類有害物質(zhì)、原料和廢料(有機過氧化合物)的容器、包裝材料、中型散裝集裝箱,以及便攜式罐體的特殊及附加規(guī)范頁數(shù):34頁 使用語言:西班牙語 鏈接網(wǎng)址: |
6. | 內(nèi)容簡述: 所通報的墨西哥官方標準對通過一般陸路交通路線運輸5.2類有害物質(zhì)、原料和廢料(有機過氧化合物)的發(fā)貨人、承運人和收貨人具有約束力?! 〕羞\人應當同意運輸正確分類和包裝的5.2類有害物質(zhì)、原料和廢料(有機過氧化合物),并且在運輸期間必須按照發(fā)貨人的指示檢查此類產(chǎn)品的溫度。 |
7. | 目的和理由:規(guī)定了用于運輸5.2類有害物質(zhì)(有機過氧化合物)的容器和/或包裝材料、中型散裝集裝箱(IBC),以及便攜式罐體的特殊及附加規(guī)范,以及涉及分類、減感作用、溫度法規(guī)(產(chǎn)品在確定的溫度下運輸?shù)那闆r),以及運輸類型的規(guī)范。 |
8. | 相關文件: |
9. |
擬批準日期:
在官方公報上公布后60天 擬生效日期: 在官方公報上公布后60天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不適用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X]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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