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捷克共和國 |
2. | 負責機構:工業(yè)貿易部(捷克計量協(xié)會) |
3. |
通報依據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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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蓋的產品:膜式氣體流量計(包括帶溫度補償的燃氣表)
ICS:[{"uid":"17."},{"uid":"91.140.40"}] HS:[{"uid":"90"}] |
5. |
通報標題:一般性質的措施草案規(guī)定了指定的測量裝置的計量和技術要求,包括校驗指定的測量裝置:“膜式氣體流量計(包括帶溫度補償的燃氣表)”的測試方法頁數:8頁 使用語言:捷克語 鏈接網址: |
6. | 內容簡述: 這項一般性質的措施規(guī)定了指定的測量裝置的計量和技術要求,包括校驗指定的測量裝置(這里指的是膜式氣體流量計(包括帶溫度補償的燃氣表))的測試方法。 |
7. | 目的和理由:依照經修訂的,關于計量的法案No. 505/1990 Coll.的第3(3)項,膜式氣體流量計(包括帶溫度補償的燃氣表)是指定的測量裝置,并且因此屬于國家計量管理,即,校驗。目前,只是在捷克技術標準和計量機構的內部規(guī)章中存在關于這些測量裝置具體的計量和技術要求。這種情況必須通過依照經修訂的,關于計量的法案No. 505/1990 Coll.的第24c項,將要求包括進一般性質的約束性措施中予以調整,以防止在其實施中出現問題。 |
8. | 相關文件: |
9. |
擬批準日期:
2010年6月10之后 擬生效日期: 2010年6月10之后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2010/05/18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X]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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