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美國 |
2. | 負責機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541) |
3. |
通報依據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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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蓋的產品:電視機
ICS:[{"uid":"13.020"},{"uid":"33.160"},{"uid":"97.020"}] HS:[{"uid":"8525"}] |
5. |
通報標題:關于公開根據《能源政策和節(jié)約法案》要求的某些家用器具及其它產品能源消耗和用水的規(guī)則(“器具標簽規(guī)則”)頁數:20頁 使用語言:英語 鏈接網址: |
6. | 內容簡述: 《2007年的能源獨立與安全法案》的第325項規(guī)定了委員會有權頒布某些消費類電子產品,包括電視機的能源標簽規(guī)則。2009年3月16日,委員會征求了關于其是否應當要求這些產品能源公開的評議意見。在審議了所收到的評議意見之后,委員會提議,為了有助于消費者做出購買決定,要求在電視機上加貼能源指南標簽。作為此項工作的一部分,委員會已經安排在2010年4月16日上午9點至下午1點召開一次公眾會議。 |
7. | 目的和理由:保護消費者和環(huán)境 |
8. | 相關文件: |
9. |
擬批準日期:
待定 擬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2010/05/14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X]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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