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意大利 |
2. | 負責機構:內政部 |
3. |
通報依據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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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蓋的產品:武器
ICS:[{"uid":"95."}] HS:[{"uid":"93"}] |
5. |
通報標題:批準2008年5月21日歐洲議會和理事會指令2008/51/EC,該指令修訂關于控制購買和持有武器的理事會指令 91/477/EEC頁數:14頁 使用語言:意大利語 鏈接網址: |
6. | 內容簡述:本草案由7條組成。第1條規(guī)定了對象和適用范圍,其后4條主要修訂現行法律,特別是引用了以下規(guī)定: a) 1992年12月30日法令No. 527“指令91/477/EEC的執(zhí)行令”(第2條); b) 1931年6月18日王室法令No. 773“批準公共安全法案唯一文本” (第3條); c) 1967年10月2日法案No. 895“控制武器規(guī)定” (第4條); d)1975年4月18日法案No. 110“現行控制武器、軍火和爆炸物法規(guī)補充規(guī)定”(第5條);第6條進一步規(guī)定了執(zhí)行通報法令提出標準的規(guī)定,在這些規(guī)定被批準以前,適用臨時法規(guī)。第7條規(guī)定了與更新指令2008/51/EC有關的規(guī)定,并且澄清了狩獵用武器,以便在該領域正確實施法規(guī)。 |
7. | 目的和理由:必須批準通報的法令以更新指令2007/51/EC,該指令修訂關于控制獲得和持有武器的指令 91/477/EEC。 |
8. | 相關文件: |
9. |
擬批準日期:
2010/11/ 擬生效日期: 2011/05/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2010/11/05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X]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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