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韓國 |
| 2. | 負責機構:環(huán)境部 |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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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蓋的產(chǎn)品:乘用車(依照《汽車管理法案》第3條及同一法案執(zhí)行法規(guī)第2條的附錄1,涉及乘用汽車和10座以下的客貨兩用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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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通報標題:汽車的平均能耗效率標準、 汽車溫室氣體排放允許標準及其實施和管理公告頁數(shù):47頁 使用語言:韓語 鏈接網(wǎng)址: |
| 6. | 內(nèi)容簡述:韓國環(huán)境部公開宣布汽車的平均能耗效率標準和溫室氣體排放允許標準,作為韓國國家低碳、鸀色發(fā)展意愿的一部分,這些標準將從2012年起生效。這些標準將適用于乘用汽車和10座以下的客貨兩用汽車。汽車制造商應當選擇該標準中的任何一種,并且遵守該標準。這些標準將根據(jù)汽車制造商的平均整備質(zhì)量,自2012年至2015年逐步采用,并且以靈活的方式實施。 |
| 7. | 目的和理由:保護環(huán)境和公眾健康,減少溫室氣體 |
| 8. | 相關文件: |
| 9. |
擬批準日期:
2010/12/31 擬生效日期: 2012/01/01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自通報日期起60天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X]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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