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阿曼 |
2. | 負責機構:標準與計量總局(DGSM)工商部標準與計量總局郵政信箱 郵箱:550,郵政編碼:113 電話:+ (968) 2481 3832 傳真:+ (968) 2471 5992 電子郵箱:nepic@moci.gov.om,nepicbusiness1@gmail.com 網(wǎng)站:http://www.mocioman.gov.om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
4. | 覆蓋的產(chǎn)品:電信設備和醫(yī)療設備
ICS:[{"uid":"11.040.01"},{"uid":"11.040"},{"uid":"33.060"},{"uid":"33.060.01"}] HS:[{"uid":"8517"},{"uid":"9018"}] |
5. |
通報標題:關于批準第2011/65/EU號歐盟指令“電氣和電子設備相關危險物質使用限制”及其2015和2017修訂案的部級法令頁數(shù):1 使用語言:阿拉伯語 鏈接網(wǎng)址: |
6. | 內容簡述: 關于批準第2011/65/EU號歐盟指令的該部級法令及其2015和2017修訂案僅適用于電信設備和醫(yī)療設備(第一階段)。 該部級法令規(guī)定電信設備和醫(yī)療設備使用相關危險物質應遵守上述歐盟指令規(guī)定的限值。 |
7. | 目的和理由:環(huán)境與人類健康或安全保護 |
8. | 相關文件: -人類健康或安全保護第2011/65/EU號歐盟指令“電氣和電子設備相關危險物質使用限制” 第2015/863號歐盟指令“電氣和電子設備相關危險物質使用限制” 第2017/2012號歐盟指令“電氣和電子設備相關危險物質使用限制” 該歐盟指令可從以下網(wǎng)站獲?。?https://eur-lex.europa.eu/ |
9. |
擬批準日期:
2021年12月 擬生效日期: 2022年6月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自通報日起30天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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