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以色列 |
2. | 負責機構: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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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蓋的產(chǎn)品:水凈化用化學品
ICS:[{"uid":"71.100.80"}] HS:[{"uid":"2805.11"}] |
5. |
通報標題:處理人飲用水使用的化學品:次氯酸鈉頁數(shù):4頁 使用語言:希伯來語 鏈接網(wǎng)址: |
6. | 內(nèi)容簡述:第1次修訂強制標準SI 5438第3部分。本次修訂修改了涉及化學參數(shù)的第4.4段表1。草案依照有效氯限制將砷(As)最高含量改為2mg/kg。 |
7. | 目的和理由:保護人類健康 |
8. | 相關文件: 強制標準SI 5438(2010)修訂草案-本草案已在G/TBT/N/ISR/419中公布,但尚未批準 |
9. |
擬批準日期:
待定 擬生效日期: 通常在官方公報政府公告部分公布之后60天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自通報之日起60天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X]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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