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歐盟 |
2. | 負責機構:歐盟委員會 |
3. |
通報依據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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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蓋的產品:空氣調節(jié)器
ICS:[{"uid":"23.120"}] HS:[{"uid":"8415"}] |
5. |
通報標題:授權補充歐洲議會和理事會關于空氣調節(jié)器能效標簽的指令2010/30/EU的委員會法規(guī)草案頁數:88 使用語言:英語 鏈接網址: |
6. | 內容簡述:本委員會授權法規(guī)草案規(guī)定了空氣調節(jié)器的能效標簽要求和產品信息規(guī)定。本法規(guī)將撤銷2002年3月22日的,執(zhí)行理事會關于家用空氣調節(jié)器能效標簽的指令92/75/EEC(2010/31/EU修訂)的委員會指令2002/31/EC。 |
7. | 目的和理由:目的是使最終用戶在購買空氣調節(jié)器時能夠做出知情的選擇-由此拉動市場朝著更加環(huán)境友好的器具方向發(fā)展。這將有利于對抗氣候變化和提高歐盟的能源效率。 |
8. | 相關文件: |
9. |
擬批準日期:
2011年4月中旬 擬生效日期: 自在歐盟官方公報上公布起20天?;镜囊髮?012年1月1日起實施。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自通報日期起60天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X]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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