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加拿大 |
2. | 負責機構:環(huán)境部和衛(wèi)生部 |
3. |
通報依據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的條款其他:
|
4. | 覆蓋的產品:有毒物質
ICS:[{"uid":"13.020"}] HS:[{"uid":"9802"}] |
5. |
通報標題:將有毒物質添加到《加拿大環(huán)境保護法案,1999》目錄1中的命令提案頁數:9 使用語言:英語和法語 鏈接網址: |
6. | 內容簡述:加拿大人依賴數百種商品中使用的化學物質,從藥品到計算機、紡織品及燃料。不幸地是,如果某些化學物質以某種數量或濃度釋放到環(huán)境中,可能對我們的健康和環(huán)境產生不良影響。依照《加拿大環(huán)境保護法案,1999》(CEPA 1999)第64條規(guī)定的標準,對人和環(huán)境接觸影響的科學評定已確定了這些物質構成或可能構成人類健康或環(huán)境危險。 根據CEPA 1999第90(1)分項做出的將有毒物質添加到《加拿大環(huán)境保護法案,1999》目錄1的本命令提案(以下稱為命令提案),目的在于將下列物質添加到CEPA 1999目錄1的有毒物質列表中: - 聯(lián)氨(化學文摘社[CAS]登記號[RN] 302-01-2) 本次添加使得能夠根據CEPA 1999制定監(jiān)管該有毒物質的風險管理提案。然而,部長可以選擇非監(jiān)管手段控制由這些物質導致的人類健康和環(huán)境風險。 |
7. | 目的和理由:保護人類健康和環(huán)境 |
8. | 相關文件: |
9. |
擬批準日期:
通常在加舀大官方公報第I部分公布5至8個月內。 擬生效日期: 本措施批準的日期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2011/04/27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X]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