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意大利 |
| 2. | 負責機構:經濟發(fā)展部 |
| 3. |
通報依據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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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蓋的產品:材料和金屬半成品
ICS:[{"uid":"77."}] HS:[{"uid":"72"},{"uid":"73"},{"uid":"74"},{"uid":"75"},{"uid":"76"},{"uid":"78"},{"uid":"79"},{"uid":"80"},{"uid":"81"},{"uid":"82"},{"uid":"83"}] |
| 5. |
通報標題:整合并修訂2009年2月20日法令No. 33轉換指令2006/117/ Euratom放射性廢物和廢燃料運輸監(jiān)督和控制-材料和金屬半成品放射性監(jiān)督頁數:21頁 使用語言:意大利語 鏈接網址: |
| 6. | 內容簡述:本法令由3條和2個技術附錄組成。第1條,代蘀關于“材料和金屬半成品放射性監(jiān)督”的現行法令第157條,規(guī)定了執(zhí)行進口金屬廢物材料或金屬半成品監(jiān)督活動的職責和機構。涉及到一個后續(xù)法令,該法令規(guī)定了計劃階段的通報提交程序,適用程序定義,放射性監(jiān)督認證內容及受監(jiān)督的半成品清單。第2條,到第1條提到的法令批準時,應對附錄I指明的產品執(zhí)行金屬半成品監(jiān)督,依據現有法律列出的2、3級合格專家應使用附錄II中的表格。第3條包含一個涉及負責公共財政工作的恒定條款。附錄分別包含: 1.必須接受監(jiān)督的半成品清單 2.頒發(fā)監(jiān)督證明使用的表格 |
| 7. | 目的和理由:批準本措施是為了管理包括金屬半成品在內的國內放射性監(jiān)督系統,以保護消費者和工人健康,通過通報措施的統一實施確保不產生行業(yè)及貿易壁壘。由于草案旨在保護環(huán)境和健康,特別是防止及避免居民和工人可能發(fā)生電離輻射接觸事故,顯然,材料或金屬半成品放射性監(jiān)督尤其重要,以便檢測是否存在異常放射性等級或可能的廢棄源及相關不確定性。 |
| 8. | 相關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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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批準日期:
2011/05/ 擬生效日期: 2011/05/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要求緊急程序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X]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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