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牙買加 |
| 2. | 負責機構(gòu):牙買加標準局 |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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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蓋的產(chǎn)品:便攜式氣瓶/復合氣瓶
ICS:[{"uid":"23.020.30"}] HS:[{"uid":"9810"}] |
| 5. |
通報標題:牙買加便攜式氣瓶標準規(guī)范-復合氣瓶定期檢查和測試頁數(shù):4頁 使用語言:英語 鏈接網(wǎng)址: |
| 6. | 內(nèi)容簡述:本文件規(guī)定了容量0.5l 至450l壓縮液化溶解氣體使用的鋁制、鋼制、非金屬襯墊、無縫結(jié)構(gòu)、環(huán)繞和全繞復合便攜式氣瓶定期檢查和測試要求。本標準要求包括定期檢查和測試時間間隔、定期檢查和測試程序及無用氣瓶的拒絕和粉刷程序。 |
| 7. | 目的和理由:制定本文件以響應全球市場便攜式氣瓶類型多樣化的局面。目的是為復合氣瓶使用者提供適當?shù)慕】岛桶踩WC。本文件旨在確保完成檢查和再測試的復合氣瓶再次進入服務領(lǐng)域由消費者長期使用時是安全的,因而將事故危險和國家成本減到最小。 |
| 8. | 相關(guān)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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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批準日期:
在牙買加官方公報增刊-公告、規(guī)章和法規(guī)上公布之時 擬生效日期: 在牙買加官方公報增刊-公告、規(guī)章和法規(guī)上公布之后6個月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WTO秘書處通報之后60天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gòu)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gòu)
[X]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gòu)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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